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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延文:建议公示茅盾奖获奖作品
来源:专栏  作者:阎延文 【 】  2011-08-23


    在“羊羔体”诗人获鲁迅文学奖引起全社会哗然,负面效应尚未消除,主办方也未作出任何反省之际,刚刚走完红地毯短短几个月后,第八届茅盾文学奖就又鸣锣开场。这本身就是对民意的某种轻蔑和挑战。而在此次评奖过程已暴露出种种误区后,茅盾文学奖评委会未向社会“公示”就宣布获奖结果,并傲慢地采用“高铁体”态度,宣称此次茅盾文学奖是“最公正、最透明、最干净”的一届,这无非是对舆论监督的轻蔑,是一句霸气十足的王勇平式回答:“不管你同意不同意,反正我同意。”

    作协主席入围茅奖作品“涉黄”?

    但是迄今为止,中国作协主办的茅盾文学奖却根本未设“公示”环节,理由是“作协主席入围是其作品写得好”。

    作协主席确实仅因作品好而入围吗?换句话说,作协主席的入围作品都很过硬吗?未必如此。如果阅读往届茅奖入围作品,能发现其中不仅有若干粗制滥造之作,甚至个别作品还包含很黄很暴力的内容。如2004年第六届茅盾文学奖入围作品《大浴女》,字里行间充满如下露骨的描写:

    “当他的一双大手兜住她浑圆的屁股时她情不自禁地再次嚎叫起来。……他伸手撩开她脸上的乱发问声闷气地叨叨着我的小心肝儿我的小心尖尖儿我的小亲×我要操烂你操死你!……他们在那棵安详的核桃树下做爱,她向着太阳和他把自己打开,让阳光和他的爱抚照耀她的阴门。”

    这种赤裸裸的性描写,书中比比皆是,堪称“文学版色戒”。如果这是一部网络小说,相信已在扫黄之列;而作为主席作家的作品,却获得入围茅盾文学奖的殊荣

    因此笔者建议:第八届茅盾文学奖已经公布的获奖名单不应是最终结果,而应只是评委会提供的“拟获奖”名单。建议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评委会立即启动“获奖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获奖作品全文”和“62名评委对全部178部参评作品的评奖审读笔记”,由社会公众评议。按照长篇小说的阅读规律,公示期应不低于两个月。公示期满,获社会认可的作品方可获奖,而对思想艺术水准不足以获奖的作品,公众有权说“不”!人民应拥有茅盾文学奖的最终决策权和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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