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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高规格纪念现行宪法30周年
来源:大地网——行中国看天下  作者:责编秦铭 【 】  2012-12-07

    首都各界12月4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集会,隆重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下午三时许,习近平、吴邦国、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步入会场。

  大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追究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习近平发表讲话指出,历史总能给人以深刻启示。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我们愈加感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
 
    习近平强调,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习近平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习近平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是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二是要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三是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四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习近平最后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扎扎实实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吴邦国在主持大会时指出,习近平同志发表了十分重要的讲话,对于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中去。
所有公权力行为都必须依照宪法
  我国现行宪法是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经验,经过全民讨论、全面修改,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
 
    在30多年的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1982年宪法成为国家与社会生活运行的根本大法。2004年“人权入宪”,2012年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写入了刑事诉讼法。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评价说,这意味着“人权条款”将成为评价公权力的一项重要尺度,意味着以人的尊严和价值、权利和自由为本位的现代宪法观的确立。他认为,无论国家制度之间有什么样的差异、国家发展水平如何不同,宪法都是人类寻求共性与追求和谐的“共同语言”。
  “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不断探索执政规律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同时标志着执政党执政理念与执政方式的转变。”韩大元指出,这就要求立法、执法、司法等所有公权力行为都必须依照宪法、符合宪法,认真落实“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
  韩大元指出,在执行和遵守宪法方面,公职人员要明确两个观念:一是人本观念,即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在制定和执行政策、作出重要决策时必须考虑民众的权利诉求,尊重人的生命价值;二是规则观念,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处理问题,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经得起公众的质疑和检验。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近日曾撰文指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法治的基本要义。公共权力具有二重性,唯有法律方能使其扬长避短和趋利避害。
  对于政府依法行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李林认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应当着力抓好六项工作:一是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二是完善学科民主依法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三是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制度;强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四是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六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裁决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建立公众广泛参与的多维度利益表达机制
  未来几年,中国社会转型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韩大元指出,由于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社会诉求机制不畅等原因,造成社会关系紧张导致矛盾的突发,甚至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解决问题的最基本途径是建立公众广泛参与的多维度的利益表达机制,使“维稳”的思路从“保稳定”转变为“创稳定”,要做到让民众“信法不信权”“信法不信访”还需进一步挖掘宪法价值、普及宪法知识。
  另据消息,为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12月3日上午,全国人大机关还举行了宪法墙揭幕仪式。宪法墙长23米、高2.2米,采用白色大理石墙面,镌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镶嵌在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内。建立宪法墙,是为了铭记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和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推动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巨大作用,弘扬宪法精神,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马凯、王刚、王兆国、李建国、范长龙、孟建柱、赵乐际、栗战书、郭金龙、杜青林等中央领导同志,中央党政军群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首都各界群众代表约3000人出席了纪念大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分别在大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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