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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卷有益——《中国历代名门家训》(一)
来源:行中国看天下  作者:萧风、杏坛 【 】  2011-11-09

从余选注 东方出版中心出版

     一   
    我国古代的家训(也称家范、家诫等)一般是父母对子孙、家长对家人、族长对族人的训示教诲,另外也包括兄弟姊妹间的诫勉,夫妻间的嘱告。虽然至少在三千年前的西周时代就有周公诫子伯禽修养德行,礼贤下士等内容的文字资料记载的家训出现,但真正意义上的全面、系统的家训是进入封建社会以后才出现的。正因为如此,传统家训虽然涉及领域及其广泛,但核心始终是围绕着治家教子、修身做人展开的。我国古代传统家训中的家庭伦理道德的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父慈子孝。
  “孝”是传统伦理的基本范畴。由于封建经济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自然经济,家长一般是由家庭中辈分最长的男子担任,加之家庭权力的转让、财产的继承都是由父辈决定的,因而儿子绝对地服从、孝顺父亲就成为封建家庭道德最为根本的道德规范。对此,传统家训无一例外地都把“孝”放在家庭道德的首位加以强调。范质《戒从子诗》一开始就提出“戒尔学立身,莫若先孝悌。怡怡奉尊长,不敢生骄易。”王夫之认为“孝友之风坠,则家必不长。”(《船山遗书姜斋文集补遗》)不少家训都将“孝”与“敬”联系起来加以要求,认为“养”固然重要,而“敬”更应提倡。如仁孝文皇后《内训》中就说:“孝敬者,事亲之本也。养非难也,敬为难。以饮食孝奉为孝,斯末也。”这里应该指出的是,尽管几乎所有的家训都片面强调家长的权威,或多或少地渗透着封建专制主义,但也有不少家训作者在论述父子关系时,也同时对为父者提出了“慈”的为父之道,要求做父亲的在不失家长权威的条件下,对儿女、家人宽以待之,这样,如仁孝文皇后《内训》所言,“慈者,上之所以抚下也。上慈而不懈,则下顺而益亲。”否则,“父不慈则子不孝”,最终吃亏的还是为父者。
  (二)兄友弟恭,亲睦家齐。
  传统家训论及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调适时,都把兄弟姊妹妯娌之间的和睦相处、团结合作作为一个重要的规范。认为“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元气团结”是“家道隆昌”的必不可少的条件。(见孙奇逢《孝友堂家训》)要求“兄须爱其弟,弟必恭其兄,勿以纤毫利,伤此骨肉情。”(方孝孺《逊志斋集》)《颜氏家训》认为要使家庭和睦,最要紧的是处理好夫妻、父子、兄弟这三种关系,“一家之亲,此三而已矣”,特别是兄弟之间由于“各妻其妻,各子其子”,易生嫌隙,因而调整好兄弟之间的关系个为重要。他还论述了兄弟失和、家庭不睦的危害性,指出:“兄弟不睦,则子侄不爱;子侄不爱,则群从疏薄;群从疏薄,则童仆为仇敌矣。”被誉为“《颜氏家训》之亚”的《袁氏世范》开篇一章就是“睦亲”,他不仅从正、反两方面分析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相处对于“兴家”、“齐家”的极端重要性,而且系统地阐述了如何从财产的分配,不受婢妾仆隶的谗言迷惑以及避免姑嫂妯娌间的言行失和等方面保证家庭和睦的具体措施。
  (三)正身率下,严谨治家。
  由于家训的制定、撰著者均为家庭中德高望重的前辈长者,他们多是深受儒家封建伦理熏陶的人士,深知“其身正不令而行”的道理,因而,每篇家训在论及治家的道德要求时,总是把家长以身作则、正身率下放到一个突出的位置。司马光的《居家杂仪》指出:“凡为家长,必谨守礼法,以御群子弟及家众。”李昌龄认为为父为师要遵守为父为师之道,而“为父为师之道无它,惟严与正而已。”(《乐善录》)赵鼎《家训笔录》特别强调子女多的大家庭的家长更要憎爱不偏,“唯是主家者持心公平,无一毫欺隐,乃可率下。不可以久远不慎,致坏家风。”不少家训还详细规定了管理家政的具体办法,如庞尚鹏的《庞氏家训》、姚舜牧的《药言》、袁采的《袁氏世范》等等。《袁氏世范》的《治家》篇有72则,详细交代了周密藩篱、防火防盗、宅基择选、房屋建造、雇请乳母、管理仓米、置造契书、借贷钱谷、纳税应捐、植种桑果、饲养禽畜等等家务管理的具体事宜。良苦用心,跃然纸上。
  (四)勤劳俭朴,应世经务。
  勤劳节俭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这在历代家训中都得到了鲜明的体现。无论是平常百姓,还是达官贵族,无不在家训中反复叮嘱家人尚节俭,戒奢糜。几乎家喻户晓的家训名篇--《朱子家训》仅五百多字,涉及勤劳、俭朴内容的就不下一百多字。告诫子弟“黎明即起,洒扫庭除”,“一粥一饭,当思来自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清代官吏、学者许汝霖在辞官回乡途中,针对当时的奢糜之风日甚,拟出《德星堂家订》这篇著名的家训。家训分别规定了“宴会”、“衣服”、“嫁娶”、“凶丧”、“安葬”、“祭祀”几个方面的礼节、标准,严格控制开支。他规定招待来客不许用“燕窝鱼翅之类”;客人如住数日,中午只以“二簋一汤”相待;他要求家人衣着朴素,婚嫁务求俭约,丧葬祭祀从简,不得“鼓乐张筵”,将省下的钱物去立私塾、济孤寡、助婚丧。这些主张,实在难能可贵。
  古代家训在训诫家人勤俭的同时,还要求子弟学些手艺,习些技术,耕读并重,反对好逸恶劳、不劳而获的不良习气。如陆游要求儿子自己亲自去种植蔬菜,叮嘱他永远不要厌恶农耕,“时时语儿子,未用厌锄犁”(《剑南诗稿》)。霍韬《渭崖家训》中论述了子侄辈参加农耕的重要性,认为“幼事农业,则习恒敦实,不生邪心。幼事农业,力涉勤苦,能兴起善心,以免于罪戾,故子侄不可不力农作。”他还认为乡村学校的先生,都应考核学生从事农业生产的情况,凡耻于耕作者应给予体罚,如连犯三次,就不许他再读书。纪晓岚甚至颠倒了自古以来“士农工商”的排列顺序,向儿子灌输“农居四民之首,士为四民之末”(《纪晓岚家书》)的崭新观念,这在尊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等级观念极强的封建社会里的确是了不起的有识之见。
  (五)端蒙养,重家教。
  教子与治家同是传统家训的核心内容。由于子孙担负着延续家族、光宗耀祖的重任,因而历代家训都十分注意子孙的教育。在教育的时间上,他们强调“蒙以养正”,认为“端蒙养是家庭第一关系事”,(《孝友堂家训》)甚至主张胎教;在教育的宗旨上,他们提倡“爱子有道”,反对溺爱、宠爱,强调以进德修身,贵名节,重家声,清白做人为重;在教育的内容上,他们着重强调了这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励志勉学,要求子孙从小读书知礼,立志成为对国家、社会有用的人才;二是自立自重,淡薄名利;三是谨慎处世,宽厚待人;四是慎重交友,“择善而处”,“近贤远佞”。
  (六)夫义妇顺,糟糠不弃。
  夫妇关系是“三纲”、“五常”所强调的重大伦常关系之一。在古代的宗法社会中,夫妻关系的调适是片面地遵照着“夫为妻纲”、“男主女从”的准则进行的,古代家训不可能不受到这些封建纲常礼教的影响,然而尽管如此,仍有不少的可取之处。譬如,姚舜牧的《药言》主张“一夫一妻是正理”,他特别强调婚姻的忠贞专一,告诫子弟“结发糟糠,万万不可乖弃”;“嫁女不论聘礼,娶妇不论奁赀”。袁采一再叮嘱家人不能在儿女幼小时就为他们议定婚姻,以免误了子女的终身。蒋伊极力反对婚嫁上的门当户对、嫌贫爱富的旧观念,主张“嫁娶不可慕眼前势利,择婿须观其品行”。特别可贵的是他还一反女子“从一而终”的封建礼教,告诉家人“妇人三十岁以内,夫故者,令其母家择配改适,亲属不许阻挠。”(《蒋氏家训》)
  (七)和待乡邻,讲究人道。
  在家庭道德规范的阐述中,传统家训除了强调调整好父子、夫妇、兄弟姊妹等家庭成员之间的道德关系外,还告诫家人子弟努力处理好与乡亲邻里的关系,体恤孤寡,救难怜贫。这里尤其要介绍一下郑文融及郑氏子弟撰写的《郑氏规范》。这篇朴实无华的家训用了大量篇幅谆谆嘱告家人、子孙要“和待乡曲,宁我容人,毋使人容我”。家训还作了一系列具体规定,诸如:灾荒年月借给穷苦乡亲的粮食不得收息;开一爿药店为无钱请医生的穷人医治疾痛;炎夏季节在大道旁设一些茶水站,以济行路的“渴者”;捐资修桥补路,“以利行客”;族人中无子嗣者,应在生活上予以周济;设“义冢”一座,以供无地的乡邻死后安葬……
  因为能立家训者基本上都是官宦之家或家道小康的殷实之户,故而大都有婢女仆隶,如何处理好主仆之间的关系,也就自然成为家训作者订立家庭道德准则时必须述及的内容。传统家训一方面要家人对仆人严加管束,另一方面也从自身利益考虑要求善待他们。司马光说:“凡女仆年满不愿留者,纵之。勤旧少过者,资而嫁之。”袁采嘱咐家人婢女大了要还其父母,仆隶无家可归者要养其老。郑板桥叮嘱弟弟将前代家奴的契约债卷烧掉……
  上述家训中的家庭道德的主要内容,基本上是可以肯定的积极的方面。由于传统家训形成和流传的特定历史条件的制约和占统治地位的地主阶级道德的影响,加之这些家训多出自封建官吏及士大夫之手,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有封建主义纲常礼教及唯心主义的糟粕。比如,不少家训倡导男尊女卑、“烈女不更二夫”(王刘氏《女范捷录》)的道德准则,宣扬明哲保身、深自韬晦的处世之道,散布生死轮回、因果报应、任命由天的宿命论及封建迷信俗见,片面要求卑幼服从尊长的“愚孝”伦理等等。这些糟粕无疑是应该抛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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